史威登堡神学著作
1002.“不可吃”表示不可混在一起。这从刚才的阐述可推知。就本身而言,吃动物的肉是一种亵渎,因为在上古时代,人们从不吃任何牲畜或鸟的肉,只吃各种谷物,尤其面食,以及水果、蔬菜,各种奶和奶制品,如黄油。在他们看来,杀生食肉是可憎恶的,类似于野兽的行为。他们只从这些动物身上取得服务和功用,这一点从创世记(1:29-30)明显看出来。但随着时间推移,当人类开始像野兽一样凶残,甚至有过之而无不及时,他们第一次开始屠杀动物,吃其肉。由于人的性质已经变成这样,所以他被允许吃肉,直至今日。只要他出于良心行事,那么这对他来说就是合法的,因为他的良心是由他认为真实且合法的一切形成的。因此,现在没有人因吃肉而受到任何谴责。
10282.“直到万代”表在教会的一切事物里面。这从“万代”的含义清楚可知,“万代”当论及表示教会的以色列人时,是指那些属于教会的人(参看10212节),因而在从人抽象出来的意义上是指教会的事物。之所以说从人抽象出来的意义,是因为从主发出的神性事物构成教会,凡人自己的东西都不构成教会。这些神性事物的确流入此人,并与他同住,但它们不会变成此人自己的,而是唯独属于与这个人同住的主。既然如此,那么当天使彼此交谈时,他们谈论的就是从人抽象出来的事物。由于同样的原因,凡在圣言中所提到的人名都不会进入天堂,进入天堂的,是此人所表示的事物。在圣言中,所有人名和地名都表示属灵的真实事物(参看1888, 4442, 5095, 5225节);名字并不进入天堂(1876, 6516, 10216节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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